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变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因学校纳税主体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变更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为确保各位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连续性与准确性,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各位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变更至新的扣缴义务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便学校能够准确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申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操作流程
为确保您2025年及以后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能够及时、准确地在预扣预缴环节享受,请各位教职工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扣缴义务人信息的更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APP: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2.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点击首页常用业务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底部菜单栏的【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3.选择扣除年度:选择【2025】年度。
4.查看已填报信息:进入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列表(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5.修改扣缴义务人:
点击需要修改的任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记录。
进入“填报详情”页面后,点击下方【修改】按钮。
选择【修改申报方式】。
在“申报方式”页面,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项,选择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修改】。
6.完成其他项目修改:如您填报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请逐项按以上步骤(第5步)操作,确保每一项的扣缴义务人均已变更为新公司。
7.信息确认:所有项目修改完成后,建议返回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首页,确认所有申报方式均已更新为新公司。
二、重要提醒
务必及时操作:以避免影响您月度个税的正常抵扣,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1.核对公司名称:在选择扣缴义务人时,请务必准确选择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如有疑问可向财务处咨询。
2.后续年度填报:自2025年起,在每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或填报时,请直接选择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
3.责任说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纳税人本人负责。请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
三、咨询方式
1.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财务处
联系人:杨潇
联系电话:42465992
感谢各位教职工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变更操作流程.docx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