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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稽查发【2022】42号
日期:2022-05-31 14:43:13  发布人:财务处  浏览量:874

 

税总稽查发〔202242号(2022年税务稽查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

 

税总稽查发〔2022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决定,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2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税务、公安部门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力有效开展检查调查。要注重分类施策,把握好政策界限,对个别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税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促其整改;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全面延伸检查。要做好行政检查和刑事侦查衔接,税务部门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尽职调查取证,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作出认定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办理。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法律适用研究,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准确定性,确保不枉不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对于骗取留抵退税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行为,坚决从严惩治。对于初犯、偶犯,及时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的实体企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等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宣传联合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效,大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偷骗税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主流媒体权威发声,释放严查重处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分类分级开展典型案件曝光,不断强化对不法分子的警示震慑。

 

 

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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